主旨: 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3013
發言時間:2023-06-16 15:17:2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林木和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與本屆董事任期相同。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
107,297,611權,經票決結果,贊成100,937,299權/94.07%,本案經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林木和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林木和/東莞成銘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林木和/晟銘電子(寧波)有限公司/董事長
林木和/優尼克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成銘電子有限公司地址/東莞市長安鎮振安中路442號
晟銘電子(寧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寧波保稅區東區港東大道25號
優尼克電子(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周市鎮黃浦江北路609號25號房一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成銘電子有限公司/電腦機殼及相關零件之生產銷售
晟銘電子(寧波)有限公司/電腦機殼及相關零件之生產銷售
優尼克電子(昆山)有限公司/電腦機殼及相關零件之生產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