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新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股票代號:1419
發言時間:2023-06-06 15:31: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6/0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962,21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71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51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51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應銀行融資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000,41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868,57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與銀行融資契約之約定
(2)日期:
依與銀行融資契約之約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1,962,21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582,36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1.5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2.6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與母公司主要財產收購契約為母公司背書保證於930826經董事會首次通過,
因應銀行融資需要,1120606經董事會通過繼續背書保證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