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限制案
股票代號:1419
發言時間:2023-05-26 19:35:4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濟真(股)公司代表人:邱錦發,董事
(2)紘恩(股)公司代表人:吳昕紘,董事
(3)程德睿,獨立董事
(4)陳偉康,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營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
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程德睿 獨立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千島湖紫羅蘭湖軒酒店 總經理
(2)千島湖常春藤湖景酒店 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千島湖紫羅蘭湖軒酒店:浙江省杭州市淳安縣千島湖鎮陽光路210號
(2)千島湖常春藤湖景酒店:淳安縣千島湖鎮環湖北路17號第6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千島湖紫羅蘭湖軒酒店:小型餐飲:熱食類食品制售,零售:預包裝食品;
服務:住宿
(2)千島湖常春藤湖景酒店:服務:住宿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此情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