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本公司第九屆董事
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股票代號:2454
發言時間:2023-05-31 20:53:43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獨立董事:張秉衡
(2) 獨立董事:吳重雨
(3) 獨立董事:林夏如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獨立董事:張秉衡
樂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睿輝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 獨立董事:吳重雨
晶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3) 獨立董事:林夏如
瑞士TE Connectivity Ltd.獨立董事
香港Goldman Sachs Asia Bank Limited獨立董事
香港朗廷酒店投資有限公司(Langham Hospitality Investments Limited)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340,335,963權
贊成:1,154,185,870權,占表決權數86.11%
反對:21,369,860權,占表決權數1.59%
無效:0權,占表決權數:0.00%
棄權/未投票:164,780,233權,占表決權數12.29%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