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Digimoc Holdings Limited公告投資有價證券
股票代號:2454
發言時間:2023-05-31 20:52:3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委由中信里昂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中信里昂資產管理」)
投資深圳傳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標的公司」)普通股(註1)
2.事實發生日:112/5/31~112/5/3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40,358,649股;不超過每股人民幣102.4元;不超過總金額人民幣4,132,725,657.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源科(平潭)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源科基金」);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2020/10/13~2022/11/15源科基金於公開市場處分標的公司36,491,500股,
均價人民幣140.24元,該期間為關係人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交易待相關程序完備後進行交割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Digimoc Holdings Limited董事會並參考獨立專家對價格之合理性意見
依照市場價格及相關法規等參考依據決策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88.73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40,358,649股;總金額人民幣4,132,725,657.6元;5.02%;
受讓後六個月內,不得出售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5.8%;9.4%;新台幣3,908,849,000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標的公司為本集團財務轉投資源科基金之投資標的,因基金期限屆滿,
本公司子公司Digimoc Holdings Limited委由中信里昂資產管理
(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合格境外投資者(QFI))投資標的公司,作為財務投資標的。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致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呂瑞文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5645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註1:Digimoc Holdings Limited為外資法人,依照標的公司上市地法令,委由中信里昂
資產管理(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合格境外投資者(QFI))投資標的公司,作為財務投資標的。
註2:標的公司如發生除權息等事項,轉讓價格及交易總價款將作相應調整;如交割前
遇標的公司發放股票股利、新增股份發行等情況,本次交易持股比率將相應降低。
註3:源科基金於2022年11月決議清算,依會計準則,自該月起本集團對其喪失重大
影響力,改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非流動列帳,為非關係人。
註4:交易待相關程序完備後進行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