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順發 公告本公司返還占用地案,第二審判決說明。
日期:2018-11-27
股票代號:6154
發言時間:2018-11-27 17:45:02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順發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4年度上第213號。
4.事實發生日:107/11/26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金品大樓管理委員會認為本公司座落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二路16-1及18號等處所占用
該大樓公設範圍土地之情事而提起不當得利及返還占用地訴訟,第一審判決本公司
應給付原告大樓管委會2,118,011元,及自民國102年5月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
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兩造於104年5月29日聲明上訴,本件訴訟於107年11月21日第
二審法院判決認定本公司位於系爭大樓內之建物應與全體住戶間存在默示分管契約
,故無須給付前述款項,亦無須返還占用區域而判決本公司勝訴,本公司於107年
11月26日收受判決送達。
6.處理過程: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