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
股票代號:8499
發言時間:2023-03-24 14:31: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4
2.減資緣由:提昇股東權益及每股獲利能力,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
3.減資金額:新台幣103,713,890元
4.消除股份:10,371,389股
5.減資比率:20%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414,855,57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2/06/16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41,485,557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
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減資辦理股份註銷,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
有股份計算,每仟股減少約200股(即每仟股換發約800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內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逾期未辦理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給付現金,計
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2)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3)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而需調整減資比率
與每股退還金額,或本案如因法令修訂、主管機關核示,或為因應其他客觀環境
變動而需修正,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