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逸達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追認變更107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發行及認股辦法
日期:2018-11-13
股票代號:6576
發言時間:2018-11-13 16:30:3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11/13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7/10/0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發行107年度第1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核准申報生效。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訂107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
認股辦法。
(2)已依董事會授權由董事長決行,並提報107年11月13日董事會決議追認變更通過。
(3)修訂前條文:
第三條: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基準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及分公司編制內全職正式員工為限(所稱
「子公司」,係指符合證期局96.12.26金管證一字第0960073134號函釋規定之本公
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具有控制力
者。)。
(4)修訂後條文:
第三條: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基準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及分公司編制內全職正式員工為限(所稱
「子公司」,係指符合證期局107.6.15金管證發字第1070321630號函釋規定之本公
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同一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具有控制力
者。)。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其餘條款皆無變動,與107/10/04公告內容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