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仲琦 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
日期:2018-11-01
股票代號:2419
發言時間:2018-11-01 19:35:5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1/0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1項規定之資格條件,且能協助本公司提高技術或擴大市場
等效益,並支持本公司經營團隊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且認股對象及其擔任內部人之公
司不得與本公司有競業行為。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全權授權董事會為之
。
4.私募股數或張數:在不超過100,000仟股之普通股額度內辦理。
5.得私募額度:在不超過100,000仟股之普通股額度內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參考價格以下列
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定價日、實際參考價格及實際發行價格
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依據上述規定,視市場狀況、客觀條件及日後洽定特定人
情形決定之。私募價格之訂定,符合法令規定及參考本公司目前情況、未來展望,再加
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擴廠及購置相關機器設備。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實際
需求;而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夥
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除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私募金額
、增資基準日、計畫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
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得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
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
處理之。
為配合本次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
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
畫所需事宜。上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