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仲琦 公告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完成實收資本額變更登記
日期:2018-08-08
股票代號:2419
發言時間:2018-08-08 18:09:43
說明: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7/07/04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7/08/08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實收資本額:減資前2,481,128,470元,減資後2,239,642,830元
(2)流通在外股數:減資前248,112,847股,減資後223,964,283股
(3)每股淨值:減資前17.30元,減資後19.17元
註:每股淨值係以107年第1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設算依據。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為辦理減資股票換發作業,爰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
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計畫書。
一、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依107年8月1日流通在外股份計算計
普通股248,112,847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481,128,470元。
(2)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241,485,64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4,148,564股。
(3)依目前流通在外股份計算減資後發行股份為223,964,28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239,642,830元。
二、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
(1)減資比率:9.732895451%,原普通股每仟股換發902.6710455股(每仟股減少
97.32895451股)。
(2)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02.6710455
股(每仟股減少97.32895451股),每股退還新台幣0.97元,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
,原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面額以現
金支付之(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滿一股之
普通股畸零股則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3)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
(4)減資後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三、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107年8月29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自107年8月30日起至107年9月7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107年9月2日。
因最後過戶日107年9月2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於民國107年8月31日16:30前親臨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7年9月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
期為憑。
(4)舊股票停止辦理過戶自107年9月3日起至107年9月7日止。
(5)減資換股基準日為107年9月7日。
(6)開始換發新股票及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訂於民國107年9月10日。
(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之股票權
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7年9月14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
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8)本案款項之給付係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而非盈餘分配,非本
國股東收到現金退還股款時,應徵詢各國稅務機關意見並依照股東所在地國家稅法規
定依法申報。
四、換發手續及地點: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務
必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舊股票已辦妥過戶手續者,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換
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摺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3)舊股票買進未辦理過戶者,應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買進報告書或
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證券交易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印章,至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手續,並填妥換發新股聲請書,依前款辦理換發無實
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作業。
(4)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
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5)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
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 02-27023999。
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223,964,283股
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
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減資資本變更登記業經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7年8月8日竹商字第
1070022999號函核准在案。另107年5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仲琦四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轉換普通股尚未辦理變更登記之普通股股數969,631股,嗣後辦理變更登記。
(2)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備,若核備後內容有所變動,本公司授權董事
長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