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邑昇 公告邑昇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邑昇一,代碼:52911)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1年08月01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日期:2022-06-20
股票代號:5291
發言時間:2022-06-20 10:59:12
說明:
內容:依邑昇一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發行公司於111年06月29日至111年07月29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
(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翌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予債券持有人,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本轉換公司債之收回。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
(二)受理轉換債收回行使期間:自111年6月29日起至111年7月29日止,逾期恕不受理。(請於截止日前一個營業日向交易券商申請即111年7月28日前)
(三)轉換債收回基準日:111年7月29日
(四)轉換債掛號寄發收回通知日:111年6月29日
(五)轉換債終止櫃檯買賣日:111年8月1日
(六)轉換債價款發放日:111年8月5日
(七)每張債券收回價款:按債券面額新台幣10萬元以現金收回之
(八)債券收回手續:
1.因本公司債為無實體發行,債券持有人賣回之債權人,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至111年7月28日前向交易券商辦理提出申請債券贖回手續,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贖回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請檢附下列文件辦理:
(1).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127:存券領回代轉)』 (註明贖回)並加蓋集保帳戶印鑑。
(2).證券存摺。
2.本公司債券贖回價款發放將於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111年8月5日)採匯款方式撥入債權人留存於交易券商之款項劃撥帳號,匯費自贖回價金中直接扣除。為確保 貴債權人權益,如有通訊地址變更者,務必儘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電話:(02)2702-3999 辦理。
3. 債權人若不欲公司行使收回權,亦得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前請求轉換為普通股,有關轉換程序,請依轉換辦法第十條規定辦理。債權人若已將持有之轉換公司債申請轉換或出售,則本通知書自動無效,惟最遲應於111年7月28日前至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警語:請投資人注意,具有請求轉換資格者,如未於111年7月28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