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順藥 代子公司Lumosa Therapeutics Co.,Ltd.補正公告處分
Lumosa Therapeutics Co.,Limited 100%股權
日期:2018-10-19
股票代號:6535
發言時間:2018-10-19 17:33:50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Lumosa Therapeutics Co.,Limited普通股(以下簡稱順藥香港)
2.事實發生日:105/12/1~105/12/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5,000,000股或1,000,000股
每單位價格:美金0.951元或美金0.756元
交易總金額:美金4,756仟元或美金756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玉晟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玉晟管顧)
對本公司有重大影響力個體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本公司為有效運用資金,決議處分順藥香港股權,故與大股東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
公司協議由其購買,交易對象為其子公司
前次移轉: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新台幣6,186仟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易價金係依順藥香港之子公司北京順都藥物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順都)之
淨值約美金4,756仟元(約新臺幣154,253仟元),決議處分股權案時,北京順都已在
進行減資美金4,000仟元作業,然因大陸地區減資案件審核流程較為冗長,故與玉
晟管顧另行約定,若減資作業無法於106年6月30日前完成,則處分價款為美金4,756
仟元。若順利完成,處分價款為美金756仟元。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順天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105年12月1日董事會決議
參考財務顧問公司之鑑價報告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5,000,000萬
金額:美金5,000仟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98.19% ;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5.58% ;
營運資金數:新臺幣2,684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整體營運考量,有效運用資金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未經Lumosa Therapeutics Co.,Ltd.董事會決議通過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未經Lumosa Therapeutics Co.,Ltd.董事會決議通過,且開曼公司無監察人
制度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尚未取得
20.其他敘明事項:
美金兌換台幣匯率3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