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冠星-KY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
禁止限制案
日期:2022-06-15
股票代號:4439
發言時間:2022-06-15 15:28:0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林錦茂-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2)董火冏雄-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3)佳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4)林經偉-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5)林金標-獨立董事
(6)李坤明-獨立董事
(7)劉恒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林錦茂-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Domus Limited董事長
Tat Cheong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董事長
Wise Sky International Limited董事長
Chintex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董事長
Happy Tim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長
Big Loyal Group Limited董事長
Xingmao Group Holdings Limited董事長
Numerous Stars Limited董事長
NEWA INSURANCE (CAMBODIA) PLC.董事
鵬福投資諮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鵬福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2)董火冏雄-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台芝國際(股)公司法人董事長之代表人
能率國際(股)公司法人監察人之代表人
能率投資(股)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能率管理顧問(股)公司監察人
佳緯建設(股)公司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3)佳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能率影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代表人
能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代表人
能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代表人
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代表人
台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之代表人
(4)林經偉-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Sunny Ear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董事
(5)林金標-獨立董事
台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6)李坤明-獨立董事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虹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劉恒逸-獨立董事
六福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譁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誠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5,447,389權,
贊成權數24,086,559權,占總權數94.65%,決議: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林錦茂-法人董事之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鵬福投資諮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鵬福投資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區梅川路1247號4幢16樓1619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鵬福投資諮詢(上海)有限公司:投資咨詢及企業管理咨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