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股票代號:1742
發言時間:2022-03-16 17:21:3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3/1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冠達綠能事業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15,78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5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短期融資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6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授信額度到期
(2)日期:
民國112年03月15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692,97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7.2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8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