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合機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修正五、換發新股之程序及手續(一))
日期:2021-09-10
股票代號:1618
發言時間:2021-09-10 13:36:3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0/08/26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經110年7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調整資本結構及
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辦理現金減資,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民國110年8月24日臺證上一字第1101804473號函申報
生效,茲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
價證券作業程序」之相關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一、本次辦理全面換發作業之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及
總額:
(一)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二)換發股票總數:普通股240,864,6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共計新台幣2,408,646,840元。
(三)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普通股股票48,172,937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81,729,370元。
(四)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20%,原普通股每仟股減少200股
(即每仟股換發800股)。
(五)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2元。
(六)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192,691,747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926,917,470元。
(七)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200股
(即每仟股換發800股),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
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拼湊成整股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
面額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二、本次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
股票發行事宜。
三、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四、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10月11日。(因最後過戶日
110年10月11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10年10
月8日下午4:00止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
郵寄者以110年10月1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二)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0年10月12日至110年10月16日。
(三)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110年10月6日。
(四)減資股票停止買賣期間:110年10月7日至110年10月16日。
(五)減資換股基準日:110年10月16日。
(六)換發新股暨上市買賣日:110年10月18日。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110年10月22日。以匯款或
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
股東支付。
(八)自新股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換發新股之程序及手續:
(一)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股東持現股舊票
及其轉讓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
碼清單或證券交易稅單) 、集保存摺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
本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
簿劃撥。
(二)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
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
(三)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
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四)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
一段176號B1,電話:02-8787-1118。
六、本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
辦理之。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授權董事長得
視實際作業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程,並另公告之。
七、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0/10/16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0/1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0/16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0/10/18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92,691,747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本公司110年7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
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