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味全公司 揭露本公司油品事件訴訟案件重要內容及進度。
日期:2018-08-28
股票代號:1201
發言時間:2018-08-28 17:47:5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28
2.公司名稱: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證交所106年2月21日函示要求,於本公司油品事件訴訟案件有所
變化時,發布重大訊息揭露重要內容及進度。
8.因應措施:
一、緣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3年9月初爆發向郭盈志﹝即郭烈成﹞
收購劣質豬油製成全統香豬油事件,本公司因採購全統香豬油製造產品成為
被害人,爰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強冠公司及負責人葉文祥、
副總戴啟川等人賠償損害。
二、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今日宣判,判決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葉文祥、戴啟川
應連帶賠償新台幣1億2仟895萬餘元及自民國104年1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
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三、本公司將於接到法院判決書後,與律師研商後續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堅決
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
四、本案判決結果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不利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