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味全公司 揭露本公司油品事件訴訟案件重要內容及進度
日期:2018-07-10
股票代號:1201
發言時間:2018-07-10 11:54: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7/10
2.公司名稱: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交所106年2月21日函示要求,於每季結束後15日內發布重大訊息揭露
本公司油品事件相關訴訟案件重要內容及進度。
6.因應措施:一、本公司因所販售之部分純油及調和油等產品,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提起公訴之油品事件,業經智慧財產法院於106年4月27日判決無罪確定在案,惟因調
合油標示遭智慧財產法院判決沒收所得新台幣3千2百餘萬元,本公司認為有違憲之虞,
已向司法院大法官提出釋憲之聲請。
二、本公司委託頂新製油公司代製油品誤用大統長基公司問題油品案,及向強冠公司、
正義公司、頂新製油公司、富味鄉公司及俐豪公司等採購油品陸續爆發油品食安事件,
致本公司產品下架回收,並退費及賠償消費者,造成本公司重大損害。
三、為維護公司權益,本公司已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上述公司、其上游廠商及相關人
員,請求損害賠償。目前除強冠公司上游廠商郭盈志、施閔毓部分被判決應連帶賠償
本公司新台幣12136萬餘元已確定外,其餘訴訟均在法院審理中,尚未判決。上述確定
判決業經本公司取得法院核發債權憑證在案。
四、消基會以本公司使用頂新製油公司進口越南牛油、豬油及使用正義公司豬油分別
起訴求償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第一審均判決本公司無需賠償。惟消基會已分別提
起上訴,目前在二審審理中。另消基會對本公司使用強冠公司豬油起訴求償案,目前
仍在一審審理中。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