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振曜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修正「110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日期:2021-08-04
股票代號:6143
發言時間:2021-08-04 15:36: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04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03/19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為配合法令規定,修正本公司「110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第三條第二項,第八條第五項移列至同條第一項第(五)
(2)修正前條文:
第三條 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
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
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認股權人具本
公司經理人與具員工身分之本公司董事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第八條 認股價格之調整:
五、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3)修正後條文:
第三條 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
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
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依下列程序審核:
(一)認股權人為本公司經理人或具員工身分之本公司董事者,應先提報薪資
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請董事會通過。
(二)認股權人非為本公司之經理人,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請董事
會通過。
第八條 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
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
股份發生變動時(包括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
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現金
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
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
數+(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
數)。
(五)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