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高林股 補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3次買回庫藏股事宜
日期:2021-04-12
股票代號:1531
發言時間:2021-04-12 14:41: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5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665,601,78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0/03/26~110/05/24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3.00~19.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6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3/30 ~ 109/05/21 、預定買回股數(股):2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14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7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十二案:
案 由:討論本公司擬議執行買回公司股份案。
說 明:1.為激勵員工士氣並留住優秀人才,在考量公司財務狀況及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
下,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相關庫藏股制度之規定買回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
2.有關本次擬辦理買回公司股份之相關事項訂定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之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1,665,602仟元整。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預計自110年3月26日起至110年5月25日止買回3,000,000 股。
(5)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13元至19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仍可繼續
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股票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3.本公司目前已發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為183,608,080 股,本次擬買回之股份僅佔目前已發
行且流通在外普通股之1.63 %,且係以自有資金收購本次庫藏股,故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
工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及財務狀況。依規定本公司於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本次
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案時,需由出席董事同意出具之聲明書內容詳如附件16(P.69)。
4.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之規定訂定之「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詳如附件17(P.70-P.71)
5.委請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對本公司本次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
出具評估意見書。
6.本案其他相關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7.以上提請 決議。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高林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
103年11月13日董事會訂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
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辦法規定
辦理。
第二條 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
外, 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 本次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三(最長不得逾三年)年
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第四條 凡於認股基準日前到職滿一年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經提報董事會同意之本公司(含
子公司及包括海外子公司,或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6年12月26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73134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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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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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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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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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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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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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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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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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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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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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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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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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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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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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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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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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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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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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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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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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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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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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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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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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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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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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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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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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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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
回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四、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而未認購繳款者,視為棄權
論;認購不足之數額,授權由董事長洽其他員工
認購之。
第七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加計利息
號函說明一(二)之子公司定義)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
第五條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之職等、服務年資、績效考
核、員工貢獻度等標準,並兼顧認股基準日時公司持
有之買回股份總額及單一員工認購股數之上限等因
素,由董事會另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
第六條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