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國票金 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對第三屆審計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討論
議案表示意見(第十二案)。
日期:2021-03-17
股票代號:2889
發言時間:2021-03-16 20:17:58
說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0/03/16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吳青松先生/國票金融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陳惟龍先生/國票金融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擬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爰參照金控同業增訂
特別股條款。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吳青松獨立董事反對意見:
公司為因應營運成長、投資計畫或策略發展之資金需求,應謹慎規劃長期、通盤的資金
募集計畫,提請董事會審慎討論核議。如有需要,亦應提請股東會報告或討論。資金募
集的管道可更加多元與彈性,包括銀行短中長期借款、現金增資發行股票、發行海外存
託憑證、發行公司債等等,各種不同之籌資工具,應具體評估其優劣與對財務結構之影
響,進而建議公司應採取之籌資工具。未有通盤計畫而徒然新增「具特定條件」之特別
股之章程修訂案,並不妥當。
陳惟龍獨立董事反對意見:建議先撤回或緩議。
(1)與日本樂天銀行的競業禁止合約尚未獲同意解除。
(2)併購的具體內容尚未獲董事會同意。
(3)發行「附轉換權特別股」通常是紓困入主的金融工具,並不適用於國票金控擬併購
銀行的案件,不應列入修章之中。
6.因應措施: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贊成委員二席:饒委員世湛、陳委員淑娟,
反對委員二席:吳委員青松、陳委員惟龍,照案通過提董事會核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另兩席獨立董事均表贊成,贊成理由如下:
陳淑娟獨立董事贊成意見:此章程修改之提案,是基於支持公司及經營團隊能有彈性
在集團考量積極發展業務時,在有融資需求時之彈性選擇。此提案屬於通案修改,而
非針對個案。進一步發行條件細項,仍需針對實際個案授權董事會討論決議最後發行
條件。
饒世湛獨立董事贊成意見:本案係一通案,為完備章程所列募資工具而提出。鑒於本
公司業務推展順利,隨時均有強化資本結構的需求。俟日後有實際募資需求,再按實
際需求及市場狀況提案交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