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和進 子公司與戴琛訴訟案
日期:2020-11-12
股票代號:3191
發言時間:2020-11-12 17:58:04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戴琛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起訴狀。
4.事實發生日:109/11/1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子公司昆山和廣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戴琛位於東莞市大朗鎮之房屋,並已支付租金、保證金、
盤讓金、租賃費尾款共人民幣455萬元,但戴琛並未依合同交
付租賃房屋,且戴琛在子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該房屋租給第
三人。
6.處理過程:子公司向戴琛請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返還預付
租金、轉讓金、雙倍押金、自合同解除日起起算之利息及律
師代理費合計共人民幣5553038.3元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影響金額尚待訴訟結果而定。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