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和進 子公司與廣州智海商業地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及伍海峰訴訟案
日期:2020-11-12
股票代號:3191
發言時間:2020-11-12 17:58:22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廣州智海商業地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及伍海峰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起訴狀。
4.事實發生日:109/11/1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子公司昆山和廣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廣州智海商業地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位於廣州市增城區
之房屋,並支付租賃費、轉讓費共人民幣2499974.5元到伍海
峰之銀行帳戶,但廣州智海商業地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並未
依合同交付租賃房屋,且廣州智海商業地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在子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該房屋租給第三人。
6.處理過程:子公司向廣州智海商業地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請
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並返還租賃使用權轉讓費、雙倍押金、
自合同解除日起起算之利息及律師代理費合計共人民幣
3127231.2元。且考量伍海峰為廣州智海商業地產經營管理有
限公司之法定代表人兼執行董事,故一併請求承擔連帶返還責
任。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影響金額尚待訴訟結果而定。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