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和進 本公司與遠電興業有限公司訴訟案
日期:2020-10-14
股票代號:3191
發言時間:2020-10-14 17:41:07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遠電興業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4號。
4.事實發生日:109/09/3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請求給付貨款訴訟。
6.處理過程:本公司向遠電興業有限公司請求給付貨款訴訟,
於民國106年03月22日二審判決勝訴,唯遠電興業有限公司向
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於民國109年01月13日經最高法院判決發
回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於民國109年9月30日更審判
決敗訴,本公司將於法定期限內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