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萬旭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及
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期:2020-11-11
股票代號:6134
發言時間:2020-11-11 18:40: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11
2.減資基準日:109/11/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依據本公司109年10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業經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109年11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72043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依據財團法
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
一、應換發股份之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舊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94,270,574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42,705,740元。
(2)本次減資金額新台幣266,906,76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 26,690,676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
(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台幣675,798,980元,發行股份總數為67,579,898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
二、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
(1)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
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 283.12839 股,即每仟股換發 716.87161
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舊股票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
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登記,未辦理拼湊或拼湊後
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其股份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2)本次換發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免印製股票,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登錄。
(3)減資後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三、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事宜:
1.減資換股相關日期如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0年1月6日。
(2)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110年1月7日起至110年1月15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1月10日(因適逢例假日,臨櫃辦理提前110年1月
08日下午4時前,若採郵寄方式辦理以110年1月10日郵戳日期為憑)。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10年1月11日起至110年1月15日止。
(5)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110年1月15日。
(6)新股票預計上櫃日期:110年1月18日,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
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2.換發手續及地點: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之股
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集保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
股東應持舊股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送之股票換發通知申請書及原留印鑑
並填妥【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表單),至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
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妥過戶者,敬請備妥股票、買進報告書、股
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原留印鑑章及集保
證券存摺並填妥【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表單)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4)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
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5)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無需辦理任何手續。
(6)換票時質設股票須先撤銷,掛失股票須待除權判決後方可換票。
(7)股票換發地點: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
電話:(02)2541-9977。
四、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後辦理之;如有未盡事宜
,或嗣後如因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減資比例須調整、或因法令變更、主
管機關指示、因應客觀環境須予以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
事長全權處理之。
五、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0/01/15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1/1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1/15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10/1/18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67,579,898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