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合正 本公司前任董事長接獲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
日期:2020-10-07
股票代號:5381
發言時間:2020-10-07 14:33:16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前任董事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金訴字第3號
4.事實發生日:109/08/1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前任董事長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件,經臺灣桃園
地方檢查署提起公訴,該案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
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
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6.處理過程:前任董事長已依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皆無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對前董事長提出刑事附帶
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