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三發地產 董事會決議庫藏股買回
日期:2020-09-23
股票代號:9946
發言時間:2020-09-23 18:12:3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9/2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3,356,269,52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9/24~109/11/0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6,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2.67~26.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9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6,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7/31 ~ 109/09/15 、預定買回股數(股):6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6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三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屆第十六次董事會議事錄(節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9月23日(星期三)下午5:10
地 點: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0號12樓(會議室)
出席董事:新庭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蔡智杰、陸康琪
城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鍾俊榮、李復興
獨立董事:吳錦昌、黃正男、許旭輝
缺席董事:城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鍾俊榮、李復興
應出席董事人數:7人,實際出席董事人數:5人,缺席董事人數:2人,出席率:71.43%
列 席:王世蓉(會計主管)、黃泳華(稽核主管)、黃義偉(公司治理主管)
主 席:蔡智杰董事長 記錄:陳緯驊
開會程序:
一、主席致詞:略
二、報告事項:略
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 由:本公司為維護股東權益擬買回股份案,提請 討論。
說 明:一、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
二、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三、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四、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加已實現資本公積扣除已決議分派盈
餘):新台幣1.2億元
五、預計買回之期間及數量:本公司預定本次買回6,000,000股並視公司資金運作需要自109
年9月24日至109年11月3日止執行完畢。
六、買回之區間價格茲因須考量到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相關附件(含董事會聲明書)擬於
董事會當天提出。
七、買回之方式:自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八、應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註銷變更登記。
九、提請 決議。
主席:依元大證券對預計買回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本次公司預計買回價格區間為12.67
元至26元,並未超過元大證券所提供合理性評估意見之上下限範圍,買回價格訂定應屬合
理;惟如預估無法於預定買回期間以買回之區間價格執行完畢時,得於上開期間內以低於買
回區間價格下限之價格買回。
此外,本次股票買回亦需出具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之董事會聲明書,本公司財務單位亦提供
迄109年9月22日的資金運用情形,本議案購買金額並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
請問各位董事對此議案有無意見?如果沒有,我們鼓掌照案通過。
(司儀):本案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其他案:均略。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三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9年9月23日第十二屆第十六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
司股份6,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9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1.084%,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5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
聲明。
三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三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本公司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三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經該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9年9月23
日決議,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於民國109年9月24日至
109年11月3日間買回該公司股份6,000仟股,買回價格之區間訂為12.67元至26元間,經本承
銷商就其價格訂定之合理性評估如下:
一、買回股份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一)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法性
該公司買回股份之價格區間介於新台幣12.67元至26元間,業經該公司109年9月23日董事會
決議通過,其價格決定過程具合法性。
(二)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該公司價格區間上下限參考資料如下:
上限 董事會決議日(109.9.23)
前10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 17.94 二者孰高之150% 26.90
董事會決議日(109.9.23)
前30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 17.40
下限 董事會決議日(109.9.23)當日收盤價 18.10 70% 12.67
三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參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佈之「庫藏股問答
集」,依上述歷史股價資料訂定本次買回價格區間介於12.67元至26元,並未超過上述規定
之買回價格上下限範圍,故其買回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二、依買回價格區間買回公司股份後,對公司之財務狀況之可能影響及變動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09年第二季 依價格下限買回全部股份 依價格上限買回全部股份
資產總額 11,593,694 11,517,674 11,437,694
股東權益總額 6,688,458 6,612,438 6,532,458
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300,821 294,821 294,821
每股淨值 (期末股數) 22.23 22.43 22.16
每股盈餘(元) (加權股數) 0.55 0.56 0.56
負債比率 42.31% 42.59% 42.89%
長期資金佔非流動資產比率 1,693.40% 1,678.92% 1,663.68%
股東權益報酬率 2.60% 2.61% 2.63%
流動比率 409.25% 406.44% 403.48%
速動比率 147.77% 144.96% 142.00%
現金流出 - 76,020 156,000
註:上表「流通在外股數」以公開資訊觀測站為基準,並扣除庫藏股股份,每股淨值(元)則
以109年第二季財報股東權益數字為基準,並以最新在外流通股數按比例試算,以求得本次
買回庫藏股之影響數; 其餘為109年第二季財報數字。
由上表可知,三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主要係造成現
金流出,餘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股東權益報酬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等雖有
變動但對於該公司之財務狀況影響尚為合理。
三、結論
綜上評估,三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
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元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 修 偉
中華民國一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