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佳世達 公告本公司公開收購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
日期:2020-07-08
股票代號:2352
發言時間:2020-07-08 18:33: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7/8
2.發生緣由: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佳世達」)公開收購明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明泰」)普通股股份,截至民國(以下同)109年7月8日止,
累計應賣股數達111,261,997股,已超過最低收購數量27,124,123股;
且依公平交易委員會109年7月8日所發佈之新聞稿,公平交易委員會已於
109年7月8日第1496次委員會議決議不禁止佳世達與明泰結合。
據上,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
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2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佳世達將持續公開收購明泰之普通股至109年7月23日下午3點30分止。
提醒欲參與應賣之明泰股東,請儘速持證券存摺與留存印鑑至原開戶證券商處,
辦理應賣手續。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委任機構元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應賣諮詢專線:(02)2586-5859或查詢元大證券網址:
https://www.yuanta.com.tw。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
(1)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4項規定,
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後,公開收購人未於公開收購說明書記載之支付收購
對價時間完成支付者,應賣人得不經催告,逕行解約,受委任機構並應於次一營業日,
將應賣人交存之有價證券退還原應賣人。但公開收購說明書載明較支付收購對
價時間提早退還原應賣人者,從其約定。
(2)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6項規定,
應賣人於公開收購人為本公告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撤銷其應賣。
(3)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已成就,應賣股份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
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
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
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以內,
辦理應賣有價證券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