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至興 公告FISHER對本公司美國法院民事訴訟案達成和解
日期:2020-07-07
股票代號:4535
發言時間:2020-07-07 15:43:57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Fisher & Company Inc.,
被告:本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美國密西根東區聯邦地區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3:19-cv-10665-RHC-RSW
4.事實發生日:109/07/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於108/04/16接獲美國法院民事訴訟函,原告主張本公司供應產品品質不良致生
損失,已逕就其應付本公司之貨款扣款美金1,115,179元,並請求法院確認判決原告對
本公司的欠款金額僅以其供貨條件條款之終止條款所載數額為限。
6.處理過程:本案件經雙方協議不良扣款金額共識為美金589,493.38元,已簽署和解合約
並於109/07/07接獲美國密西根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合意判決通知。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原告扣款金額已於107年度財務報告提列適當備
扺呆帳損失準備,故本件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均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