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永虹先進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訂價日等事宜
日期:2018-07-09
股票代號:6618
發言時間:2018-07-09 18:03:3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7/0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應募人為
新加坡政府,前述應募人均非本公司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3,194,000股
5.得私募額度:7,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
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經計算為新台幣104.94元),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最近期財報之
每股淨值為9.08元),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
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七成訂定之。本公司以107年07
月09日為定價日,依上述定價方式計算,本次私募之參考
價格為每股104.94元。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方式依
主管機關之法令規範辦理,訂價之依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或因應公司未來營運
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評估資金市場及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
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限制轉讓之規定,將更確保本公司
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7/07/09
11.參考價格:104.94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74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該條文
規定之轉讓對象及條件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
得自由轉讓。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於
發行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
及申請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發行普通股增資基準日及權利、義務或任何與本次
私募普通股有關之未盡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
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
修正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並授權董事長
,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契約及文
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私募普通股所需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