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集雅社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公告
日期:2020-05-04
股票代號:2937
發言時間:2020-05-04 18:44: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5/0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集盛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4,87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0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營運上業務往來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433
5.計息方式:
按月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自董事會決議起一年內還款
(2)日期:
每筆資金貸與期間以不超過一年為限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4.3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董事會以業務往來性質,通過日期108.12.27資金貸與一筆專案額度
新台幣20,000仟元及可循環動用額度新台幣30,000仟元,二筆額度合計
新台幣共50,000仟元,貸予集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盛公司),該
二筆額度已全數還清,故,將此一筆專案及可循環動用額度結清。
2.為因應集盛公司營運需求,依據「資金貸與他人管理作業程序」,擬由
本公司以業務往來性質,提供資金貸與額度如下:
董事會通過日期 貸與額度(業務往來) 備註
109.05.04 新台幣20,000仟元 專案一次性動撥
109.05.04 新台幣30,000仟元 可循環動用
3.資金貸與集盛公司除本次新增「業務往來」性質之新台幣50,000仟元外
,加計董事會於108.12.27及109.03.02通過「業務往來」性質之新台幣
100,000仟元額度,合計總額度新台幣150,000仟元,其個別貸與金額未超
過雙方間一年內業務往來金額,另貸與總額度亦未超過本公司淨值之30%,
貸與期間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