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票代號:6140
發言時間:2019-06-24 18:35:1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姓名 職稱
葉元椒 董事
吳翠美 董事
熊俊瑋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一)葉元椒
(1)PACIFIC CAPITAL ASSETS INVESTMENT INC.負責人
(二)吳翠美
(1)馳訊技術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三)熊俊瑋
(1)德普斯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08年6月24日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
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