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正文 108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日期:2019-06-19
股票代號:4906
發言時間:2019-06-18 18:35:3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陳鴻文董事
(2)蔡福讚董事
(3)楊正任董事
(4)張月季董事
(5)徐榮輝董事
(6)趙燿庚董事
(7)張志揚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於與本公司所營事業相同公司擔任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就任各該公司董事之日起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為192,436,992權;
經票決結果,贊成186,782,517權,反對166,465權,
無效票0權,棄權及未投票5,488,010權。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蔡福讚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正鵬電子(昆山)有限公司董事、正揚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昆山出口加工區新竹路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通訊產品及零組件加工、製造、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