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正文 代子公司正基科技(股)公司公告正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速連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換案
日期:2019-05-08
股票代號:4906
發言時間:2019-05-07 20:14:56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轉讓
2.事實發生日:108/5/7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受讓方:正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基公司)
讓與方:速連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速連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速連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不適用
7.併購目的:
為整合資源及擴大營運規模,以提升營運效能及強化全球市場競爭力,
擬以發行新股方式與速連公司進行股份轉換,由本公司取得速連公司百
分之百股權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透過本次結盟,加速開發高階產品,強化產品的深度及廣度,期能搶奪高階
產品市佔率。且預期在資源整合後,營運將更具規模,在成本及競爭力能夠
進一步強化,可有效防禦其它廠商在中低階產品之價格競爭,為股東創造更
高的價值。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轉換完成後,能加速營運規模擴張及發揮整合效益,創造更佳之營運績效,
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之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次股份轉換案之換股比例,為速連公司普通股每1股換發本公司新發行普通股
1股加上每股現金11元。
換股比例係參酌本公司及速連公司股票近期市場價格及公司財務資訊等相關資料
,並徵詢獨立專家之意見,協議訂定,並業經獨立專家出具合理性意見書在案。
11.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是
12.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聯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3.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詹定勳會計師
14.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字第4818號
15.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民國108年8月23日,若因實際情況有調整股份轉換基準日
之必要,由雙方股東常會授權各該公司之董事長共同決定之。
16.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17.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1) 正基公司主要業務為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
(2) 速連公司主要業務為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
18.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9.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21.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2.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