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代子公司南京華鼎電子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
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標準
股票代號:6226
發言時間:2019-06-13 14:29:0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6/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連雲港光鼎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連雲港光鼎電子有限公司為南京華鼎電子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005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6572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6572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資金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4111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1253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動撥日起算一個月內償還
(2)日期:
未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63773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5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