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和鑫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日期:2019-06-12
股票代號:3049
發言時間:2019-06-12 14:35:3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6/1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 7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
實際募集總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6.發行價格: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實際發行價格俟本次現金增資案件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
效後,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並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
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總數之10%即7,0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即7,0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增資發行股總數之80%即56,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
持股比例分別認購之。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
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減少利息支出。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暨其他
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
,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處理之。
(二)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項
,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