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協益電子 接獲臺灣高等法院對前董事長陳啟發之刑事判決
日期:2019-05-14
股票代號:5356
發言時間:2019-05-14 16:53:58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陳啟發(前董事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6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7號
4.事實發生日:108/05/1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判決主文如下
原判決關於陳啟發部分撤銷。
陳啟發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二項之背信罪,處有期徒刑玖年。
未扣案如附表七編號1 所示之犯罪所得,除應發還被害人、第三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
之人者外,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處理過程:靜待本件是否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一切營運正常。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