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錸寶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錼創公司股份交換案
日期:2019-05-14
股票代號:8104
發言時間:2019-05-14 15:37:12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受讓
2.事實發生日:108/5/14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受讓方:錸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錸寶公司)
讓與方:英屬開曼群島商錼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錼創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錼創公司之部分股東。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不適用。
7.併購目的:
主要利用雙方產業經驗及優勢針對Micro-LED產品進行策略結盟合作。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透過本次股權交換及策略結盟錸寶公司將正式跨入新世代Micro-LED的生產、
研發與銷售,為搶攻廣大的穿戴裝置做深度布局。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交換完成後,預計創造更佳之營運績效,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之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詳細換股比例與數量授權董事長與錼創公司進行協議後提交錸寶公司董事
會核准,待雙方正式簽定換股協議書並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
預定於108年底完成交換程序。
11.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尚未取得
12.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待雙方正式簽定換股協議書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13.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待雙方正式簽定換股協議書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14.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待雙方正式簽定換股協議書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15.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股份交換基準日為民國108年底,若因實際情況有調整股份交換基準日
之必要,由雙方董事會授權各該公司之董事長共同決定之。
16.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不適用。
17.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錸寶公司主營業務為有機電激發光顯示器〈OLED〉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錼創公司主要業務為開發Micro-LED於顯示器產業應用。
18.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9.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待雙方正式簽定換股協議書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另行公告。
2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1.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2.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在不超過6,700仟股普通股限額中(不超過已發行股數10%)增發新股以
受讓錼創公司股東持有之等值股權。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