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由田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日期:2019-05-13
股票代號:3455
發言時間:2019-05-13 21:21:1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5/13
2.預計發行價格:有償發行,每股以新台幣10元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0,000,000元
4.既得條件:
依員工個人留任年資及各年度績效考評標準皆達成為既得條件;既得期間:三年;
如前述既得條件與既得期間達成,獲配員工可100%取得所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未達成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
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依據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相
關規定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及從屬公司正式編制
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獲配之員工及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績效表現及整體貢獻,
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
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更高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以108年5月9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65元估算,若既得條件完全符合
且未回收註銷,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165,000仟元,如以民國108年9月1日發
行計算,暫估民國108年~111年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8,333仟元、55,000仟元、
55,000仟元、及36,667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暫估民國108年~111年費用化後每股盈餘最大可能減少
金額為新台幣0.21元、0.64元、0.64元及0.43元,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依本辦法所發行之新股,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A.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擔保或作其他方式
之處分。
B.表決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
C.股東配(認)股、配息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惟配股亦須交付信託。
(2)依本辦法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
辦理,並於獲配新股時,視為已授權本公司代理獲配員工代為簽訂及修訂信託有關合
約。
(3)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未達既得條件前,針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
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依公司與員工相關合約限制之。
(4)員工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認購後,應立即將之交付本公司指定之信託機構以為信託
保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以股票
信託保管方式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嗣後如因
法令修改、主管機關審核要求、客觀環境改變等因素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授權董
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2)達成既得條件之情形如可既得股數與股份撥交員工之日期等相關事宜,以本公司
公告為準。
(3)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