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逸達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國內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事宜(說明發行價格、發行期間及發行利率)
日期:2019-05-13
股票代號:6576
發言時間:2019-05-13 18:25:1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5/13
2.公司債名稱:未定。
3.發行總額: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得轉換之普通股股數應於8,000,000股範圍內。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5.發行價格:應不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訂定。
6.發行期間:自發行日起算不超過7年。
7.發行利率: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10.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1.發行保證人:未定。
12.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未定。
13.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未定。
14.賣回條件:未定。
15.買回條件:未定。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未定。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9.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考量目前全球經濟情勢仍有變化,日後若有緊急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產
生之資金需求時,透過公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於短期內取得所
需資金,故擬於緊急挹注資金需求出現時,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以做
足必要之準備。
(二)特定人並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
(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等相關之規定。目前應募人尚未洽定,可能為本
公司之內部人或財務及策略性投資人。
內部人名單如下:
Foresee Pharmaceuticals, Inc. 代表人:簡銘達(為本公司董事長)
Foresee Pharmaceuticals, Inc. 代表人:李怡聖(為本公司董事兼醫務長)
Foresee Pharmaceuticals, Inc. 代表人:顏昌人(為本公司董事)
中華開發生醫創業投資 代表人:吳欣芳(為本公司董事)
李家榮 (為本公司董事)
汪嘉林 (為本公司董事)
杜德成 (為本公司監察人)
駱明凌 (為本公司監察人)
冷定坤 (為本公司監察人)
李文機 (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尹福秀 (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賴坤鴻 (為本公司獨立董事)
甘良生 (為本公司總經理)
李雨華 (為本公司副總經理暨緩釋劑型處處長)
毛偉忠 (為本公司資深副總經理暨產品開發處處長)
楊文津 (為本公司副總經理暨新藥研發長)
劉大偉 (為本公司創新藥臨床開發資深副總經理)
陳尊旋 (為本公司副總經理暨法務長)
Mathieu.Boudreau (為本公司業務開發副總)
孫維濤 (為本公司藥物製造資深副總經理)
Sandy Kan (品質管理資深處長)
莊佳容 (為本公司會計經理)
黃若華 (為本公司資深稽核)
(三)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及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
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兩者
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本次私募無擔保國內外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以不低於參
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
(2)本次私募無擔保國內外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價格不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訂定。
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價格與轉換價格之訂定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
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市場狀況決定
之,前述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價格與轉換價格之訂定乃符合公開發行
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故應屬合理。
(3)若日後受市場因素影響,致訂定之轉換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時,因已依據法令規範
之定價依據辦理且已反映市場價格狀況,應屬合理,如造成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
權益產生影響,將於未來年度股東會時,依年度營業結果由股東評估並討論應否
減資彌補虧損。
(四)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得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二次辦理,擬
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五)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實際募集金額、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
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客觀環境變更
而有所修正時,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委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依規定辦理。
(六)擬提請股東常會通過本私募案,並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
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
司債所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