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金麗科 公告本公司對燈興科技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案之
一審判決結果
日期:2019-05-02
股票代號:3228
發言時間:2019-05-02 16:07:23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本公司
被告-燈興科技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灣新竹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8年度重訴字第18號
4.事實發生日:108/05/0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原告與被告於107年7月簽署「泛用型區塊鏈SOC產品開發合約書」,惟被告未能履約付款
,原告先於107年10月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後因被告提起異議而視為起訴,依
原合約約定由新竹地方法院進行本案審理,原告請求被告支付合約終止前應收帳款及相
關損害賠償,共計新台幣33,404,762元。
6.處理過程:本案經新竹地方法院於108年4月26日作出判決,判決主文如下: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參仟參佰肆拾萬肆仟柒佰陸拾貳元,及自民國107年11月7日起至
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96%,餘由原告負擔。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判決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不利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任律師辦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補充說明107/9/18、107/9/19重大訊息-針對本公司客戶燈興科技發生退票事項公
告。
(2).本案可上訴,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