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昶昕 公告桃園市政府以本公司大園廠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予處罰鍰
新台幣10萬元
日期:2019-04-25
股票代號:8438
發言時間:2019-04-25 17:00:5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 :108/04/25
2.發生緣由:108年1月11日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本公司大園廠,
發現污染源-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204)槽體頂部鏽蝕破損,
致廢氣有由該破損處逸散的疑慮(許可證核定之收集方式為密閉收集),
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洗滌塔(A204)壓差值為250mmH2O
(許可操作範圍值為30-150mmH2O),
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由環保局審酌認定,予以罰鍰。
3.處理過程:悉依規定辦理。
4.預估可能損失:經桃園市政府以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新台幣10萬元之罰鍰。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依規定進行改善。
7.其他應敘明事項:108年截至發佈日止,受裁罰案件累計總金額20萬元。
本次罰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