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智微 公告本公司連任三屆獨立董事繼續提名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日期:2019-04-23
股票代號:4925
發言時間:2019-04-23 16:55: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4/23
2.公司名稱: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8年03月15日董事會審查第七屆董事會被提名人資格,
其中獨立董事被提名人俞明德先生及鄭期成先生自擔任公司獨立董事,
任期已連續達三屆,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2)俞明德先生具有財務金融專長及熟稔相關法令,於任職期間秉持獨立、
客觀的立場,提供專業且具建設性的建議,對本公司有明顯助益,
故本次將繼續提名為獨立董事候選人。
(3)鄭期成先生具有管理領域專長、熟稔相關法令及公司治理專才經驗,
於任職期間秉持獨立、客觀的立場,提供專業且具建設性的建議,
對本公司有明顯助益,故本次將繼續提名為獨立董事候選人。
(4)綜上述,俞明德先生及鄭期成先生經本公司108年03月15日董事會
審查其符合獨立董事資格,已列為第七屆獨立董事候選人。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