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大同 依主管機關要求澄清媒體報導(今周刊P.28-P30)
日期:2019-04-03
股票代號:2371
發言時間:2019-04-03 21:53:5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4/03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今周刊
6.報導內容:
今周刊第1163期報導「明知華映大虧252億,大同卻增資救華映大股東…」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本公司對中華電子之增資謹說明如下:
大同增資價款、增資股數及增資程序,均遵守相關法令及本公司內部作業程序辦理。
今周刊第1163期28頁對本公司合法增資所提出之各項質疑,均屬誤解。該週刊雖曾
向本公司查詢,本公司亦詳細說明,竟率爾為不實報導,本公司深表遺憾。
本公司為股票上市公司,媒體逕行引述或發表錯誤之見解,極易造成投資大眾的誤解,
其間苟有影響股價之不法意圖,更可能涉犯違反證券交易法,並淪為市場有心人士
操縱股價之工具。
本公司依法增資中華電子乃合法合規之財務管理,以充實中華電子營運所需,
目的為追求本公司股東投資人的最大利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該報導造成本公司信譽或權益之損害,將速提刑事自訴及民事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