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華映 媒體報導說明
日期:2019-03-28
股票代號:2475
發言時間:2019-03-28 16:08: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3/28
2.公司名稱: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信傳媒
6.報導內容:華映的黑洞有多大?「會計師柯南」揭露華映投資中國內幕
7.發生緣由:
(1)本公司之子公司於民國98年以四家LCM公司75%股權作價取得華映科技(集團)股
份有限公司( 下稱”華映科技” )75.71%股權,每股認購金額為人民幣4.36元,
取得 530,352,717股,係委託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評估,以四家
LCM公司75% 總帳面價值為人民幣1,742,612千元,取得四家LCM公司75%總換股
價值為人民幣2,312,338千元,換股增值金額高達人民幣569,726千元,並無損
及本公司股東權益之情事。
此次發行股份定價需遵循大陸市場化定價原則 (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發行
股份的價格為華映科技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議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
(即2006年12月25日公司股票停牌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即人民幣
4.36元/股,符合大陸《重組辦法》 第四十二條規定:「上市公司發行股份的
價格不得低於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董事會決議公告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價」,無法以淨值定價。
(2)本公司取得華映科技股權,9名董事中,由本公司取得3席董事,主導華映科技
營運。
(3)本公司投資高世代液晶面板廠線並注入到上市公司不僅受制於我國相關政策限
制,同時由於高世代液晶面板投資巨大(一條8.5代線投資總額達人民幣250億
以上),未來面臨市場與新技術的雙重巨大的壓力和挑戰,存在巨大的投資風
險。繼續履行原承諾不具可實現性,因考量產業變化甚鉅,市場競爭激烈,爭
取變更承諾事項,為確保本公司利益及股東權益,並增加財務操作之彈性,本
公司希望可以解除售股限制。就此,本公司於103年4月28日董事會通過華映科
技集團投資承諾變更案,針對子公司華映百慕達與華映納閩不參與增資配股之
條件,用以爭取承諾條件變更後之利益。洽請財務顧問出具意見,另亦洽請會
計師出具專家意見書,並於103年4月29日發布重大訊息公告,未有隱匿之情事。
(4)另有關承諾補貼、關聯交易、股權出售及資金流向等事宜,本公司業於108/3/5
、108/3/15、108/3/18、108/3/21、108/3/25澄清說明,質押借款財報均有揭
露,特此說明。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