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威健生技 代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威茂(股)公司公
告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日期:2018-06-14
股票代號:6661
發言時間:2018-06-14 15:45:30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富鈐董事長、詹以芬董事、林瑞圳董事
、江金棟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長:陳富鈐
威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集團總經理
董事:詹以芬
首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林瑞圳
(1)威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惠渠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江金棟
(1)台基盟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2)首烽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3)威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管理處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