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新光金 代子公司新光銀行公告取得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
一筆使用權資產
日期:2019-03-27
股票代號:2888
發言時間:2019-03-27 16:58:1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3號8樓
2.事實發生日:108/3/27~108/3/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98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為1,732.5元(含稅)。
租金總金額:第一至第三年,每個月169,785元(含稅)。
第四至第五年,每個月174,879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金額:18,356,108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大台北區瓦斯(股)公司
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考量業務聯繫及人員管理方便性。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自地自建)。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月繳,第一至第三年,每次支付169,785元(含稅),第四至第五
年,每次支付174,879元(含稅)。
租期:自起租日起算5年。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實際交屋日起三個月為免租裝潢期。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權責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人員增加,辦公室使用空間不足,增租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8 年3 月27 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08 年3 月27 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