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新光金 公告本公司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
日期:2019-03-23
股票代號:2888
發言時間:2019-03-22 18:33:10
說明:
1.董事會日期:108/03/22
2.審計委員會日期:108/03/22
3.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內容:
本公司續辦子公司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務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業提審計委員會審議,惟審計委員會委員李勝彥先生及李正義先生同時兼任
本公司及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家公司獨立董事,依法應予迴避,致
審計委員會無法議決,全案爰提報董事會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