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安勤科技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日期:2019-03-26
股票代號:3479
發言時間:2019-03-25 20:12:4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5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以新臺幣20元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既得條件:
(1)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期滿前仍在本公司任職,同時未曾違反本發行辦法規定、
勞動契約等情事,且於期滿日達成本公司要求之公司績效指標者,將依下列時程及認購
股數之比例取得受領新股,上述既得之股份以四捨五入計算並以股為單位。
A.增資基準日當年度之每股稅後盈餘達下列公司績效指標且任職屆滿一年,認購股數比
例50%
B.增資基準日後一年度之每股稅後盈餘達下列公司績效指標且任職屆滿二年,認購股數
比例50%
(2)公司績效指標: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每股稅後盈餘達新臺幣(以下同)4元(含)
以上可全部取得受領新股之股數;每股稅後盈餘2元(含)以上未達4元可取得受領新股之
80%;每股稅後盈餘1元(含)以上未達2元可取得受領新股之60%。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未符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
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發生繼承時,由法定繼承人於視同達成條件時起,依相關法
令完成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依信託約定取得移轉股份。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以本公司正式編制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購之員工及數量,將
參酌年資、職級、績效表現、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
策略所需,由董事長核訂後,提請董事會核准,惟有經理人、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
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單一員工認購之股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
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與歸屬感,以共創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目前流通在外股數69,194,164股,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占已
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為1.45%,暫以108年3月14日前30個營業日計算之平均收盤價約新
台幣46.76元計算,設算每股可能費用化之金額約新台幣26.76元。依既得條件,108年
度、109年度、110年度費用化金額分別為新台幣5,575仟元、13,380仟元、7,805仟元,
合計總數約新台幣26,760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以所訂既得條件及目前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各年費用對每股
盈餘稀釋分別約為108年度、109年度、110年度,新台幣0.08元、0.19元、0.11元,尚不
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員工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
,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抵押、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
式之處分。因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獲配之股息及股利一併交付信託。股東會之出席、提
案、發言、投票權等依信託保管契約執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擬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股東會決議後一年內,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發行事宜,並得向主管機關申報,自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
一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