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康生技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105年度第一次及107年度第二次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部分條文
日期:2019-03-26
股票代號:6589
發言時間:2019-03-25 18:41:2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3/25
2.原公告申報日期:NA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105年度第一次及107年度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中
五、發行條件之(二)既得條件指標D內容如下:
本公司生物相似藥品EG12021研發進度暨員工個人績效考核
(1)既得時點:
時點I:EG12021完成第一期臨床試驗
且員工個人績效考核需有連續三年度平均達到2.66(含)以上。
時點II:EG12021完成對外授權或完成第三期臨床試驗,
且員工個人績效考核需有連續三年度平均達到2.66(含)以上。
(2)既得比例:當完成指標時點I時,
獲配員工可既得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授予股數5%;
當完成指標時點II時,
獲配員工可既得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授予股數10%。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為使上述二辦法之既得條件與公司研發規畫相連結,故擬變更105年度第一次及
107年度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中既得條件指標D,
將該指標生物相似藥品研發進度由專案EG12021變更為EG1206A。
變更後既得條件指標D內容如下:
本公司生物相似藥品EG1206A 研發進度暨員工個人績效考核
(1)既得時點:
時點I:EG1206A 完成第一期臨床試驗
且員工個人績效考核需有連續三年度平均達到2.66(含)以上。
時點II:EG1206A 完成對外授權或完成第三期臨床試驗,
且員工個人績效考核需有連續三年度平均達到2.66(含)以上。
(2)既得比例:當完成指標時點I時,
獲配員工可既得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授予股數5%;
當完成指標時點II時,
獲配員工可既得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授予股數10%。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105年度第一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原公告申報日期為105/08/08。
(2)107年度第二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原公告申報日期為107/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