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日電貿 代子公司力垣企業(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
一○八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期:2019-03-22
股票代號:3090
發言時間:2019-03-22 13:58:0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0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本公司會議室(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四維巷一弄二號二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七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一○七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七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七年度決算表冊案。
(2)一○七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解除新任董事及法人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5/05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03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權相關事宜:
(1)受理股東提案期間及方式: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
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
三百字為限。本公司訂於一○八年四月十六日起至一○八年四月
二十六日止,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
憑,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期
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
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
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2)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核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D、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有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
力垣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室(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
四維巷一弄二號二樓;電話:(02)2218-9555)。